★ Surely You’re Joking, Mr. Feynman!

November 21, 2006

闲想 装蒜

Filed under: 英文

正统的主谓宾结构句子一字排开站好,望不到头,好整齐啊。但是如果花园里面也被剪成了如列队般整齐,那一定是某个退役将军干的。

英文到中文的翻译,按照习惯,常常去掉英文中的主语,在中文里成了无主句:因为根据上下文,常常知道所要表达的主语是什么,我们就是知道,再写出来就显累赘。而就是在英文口语中无主句也很常见。但是即使如此主语还是太多:在表达时,一个连贯意义里,常以一个主语为线索,来执行若干动作。如果重复使用主语,显得重复罗嗦,尤其是在从句中其主语常和主句一致。那么就把多余的头(主语)cut掉,把其他原来的动作,作为各种非谓语成分搭到句子里(不是并列的谓语),把句子捏成千手观音的样子,从三头六臂的哪吒。

如果下面的几个句子又是主谓宾,虽然不是重复的主语,但考虑把句子伪装一下:变换一下句型,重新组织语义缓解一下句型的单调;插入各种成分把它搞得面目全非,用枝条把树干掩盖。句子之间插入过渡词(不用重复使用常用词),句子之前可以插入例如表达观点倾向等独立的成分,主谓之间可以插入:连个逗号隔开的插入语(从句,非谓语动词,副词),修饰谓语的副词或者介词短语,尾巴可以接上各种非谓语动词(分词),从句,介词短语。这些都是自带夹子,装卸方便,但适当使用完整的从句,或者把从句变成定语从句。

总之加上需要表明主谓宾基本意义之外修饰细节的意义,至少在它的名义下。此外还需要:合适的搭配,上下文场景下使用恰当的词语表达所要的语义,有些时候甚至可以大一点,我是指抽象一点,或说装蒜一点的词或者短语。恰当的说所写用法最好确定有为英人所用,字对字的对译显然方便,但不符合,尽量减少。

在中学,大学时常听到英文老师总是说这是中式英文,一直困惑,觉得自己翻译成中文通顺无比的英文没有语法错误,还能怎么做呢?没老师“舍得”告诉我,学了n年,我几乎没有看过真正的英文。其实没有大量的有效积累怎么谈写出较为合乎英文习惯的东西呢?只能是纸上谈兵。写英文只能积累没有灵方,而且看不到头。这样讲让我上面写的变成了胡说八道,不过本就是装蒜的啦。如果说有万分之一的可能作了一次拐杖也是不错。

写作的规则总是在自己去体会然后验证,如果照着去做,只能感到处处受束缚。曾经看了the elements of style,想写的规整一点,但是看得一头雾水,莫名其妙,我想当成操作手册来看是错了。

外带一句:有时介词往往充当了动词的意义,在中文方面看来。 我总觉得用的很多。

后记:

介词像及物动词一样是一个“饥渴”的词,必须有词和它搭配以后才能组成一个较为独立的意义,而且有些时候充当了一些语义的实意(缺少会引起误解)。这一点上来说介词本身并不独立,起到某种“修饰”的作用。

不独立的介词像胶水一样起到粘合各个成分的作用,粘合起来,使得在句子中用到介词地方很多。中文中没有专门的介词概念,所以两种语言的感觉会有些不同。

而介词和其他成分构成的介词短语却成为用法丰富的单位。如形容词一样修饰名词,如介词一样修饰,或者作为独立的成分(介词和抽象名词可以构成和相应形容词相似的意思)。位置也十分的灵活,可以放置句首,插入主谓之间,句末,或者任何一个适当的修饰位置

介词的用法又是较为难学会,因为介词的用法有一些大体上的规律(under 一般表示被动的概念),但是具体的使用却又完全依照习惯,不能“推理”而得。这种惯用法只能依靠平时的积累,而又容易用错。鉴于介词用的如此之多(可以计算一下一个句子中这种胶水的量),用法之多所需的积累的过程自然就长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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